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8月11日至9月9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委区直机关工委进行了巡察。2021年10月26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统一思想,推动整改落实。成立了以工委常务副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及时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认真学习关于巡察意见整改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和上级的部署要求,对巡察提出的反馈意见和整改意见建议逐条进行分析研究,逐条梳理分解,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时限及责任人,并持续跟踪督办。 (二)明确目标,压实整改责任。为全面推动各项整改任务高效完成,工委对巡察反馈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梳理,并将整改责任进行划分,经党建办提出整改建议意见、班子会议讨论确定、干部职工全员参与等程序,制定了《思茅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关于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思茅区委区直机关工委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分解表》,将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0项具体问题,逐条全面对照,分解为34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分管领导按照各自分工,主动认领责任,包干负责,落实整改。 (三)围绕中心,抓实整改任务。根据整改方案和任务分解表,工委班子成员将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每周调度一次,跟进整改进度,确保一条一条、一件一件抓好整改落实。同时,聚焦工委的中心工作,把全面完成整改任务贯穿于抓机关党的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围绕中心,引领全体干部职工在干事创业上勇挑重担,迎难而上,切实在实践中锤炼干部职工的意志力和战斗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与机关党建工作共同提高,共同进步。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主动作为和担当精神不足”方面 1.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一是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科学理论作为思想武装的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区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1年召开工委会议10次,坚持周一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设置“云岭先锋”书架,利用“领导干部在线学院”“云岭先锋”“学习强国”等平台学习,不断增强理论武装的广度、深度和时效性、针对性。开展“普洱之问”思想大讨论,专题学习研讨省委省政府普洱现场办公会精神和思茅区“十四五”发展规划。二是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安排部署。成立由机关工委书记任组长、工委委员为成员的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了《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严格完成规定动作,在认真研读指定的四本书基础上,开展专题研讨、电影党课等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活动。三是加强班子自身建设。严格按照“惜岗位、转作风、争先进”专项行动的要求,深入查找本单位和个人在思想、政治、履职、能力、争先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把“惜转争”专项行动融入业务工作和中心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全面融入干部职工履行职能职责实践工作中,激励干部职工担当干事、履职尽责。四是规范会议记录。严格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组织召开各类会议,规范会议记录,指定专人负责,工委会、班子会、干部职工会、专题会议等分开记录,明确会议时间、地点、人员、会议的议题、每个与会人员发言的主要观点和明确意见,做到会议记录能真实反映会议情况。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工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目标管理,与基层党建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指导所属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强化对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积极稳妥做好重点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舆论引导。二是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工委班子2021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季度参加区委意识形态工作会,分析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政治理论学习为切入点,通过工委会、三会一课、职工学习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广大机关党员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及时对接区委宣传部了解负面舆情监测情况,加大正面舆论的宣传。 3.针对“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督促检查不严不实”问题。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督促指导,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责任制,制定出台5+1+2项制度和措施,暨《思茅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党建工作动态监管制度(试行)》、《思茅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党建工作信息报送制度(试行)》、《思茅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度(试行)》、《思茅区直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职责明晰制度(试行)》、《思茅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委员挂钩联系党组织制度》等制度,下发《2021年区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2021年区直机关基层党建重点项目清单》和《2021年度区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从制度上助推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进程。二是落实《区直机关工委委员挂钩联系党组织制度》。根据工委委员的变动及时调整联系党组织,每名委员联系一定数量的基层党组织,并负责指导党建工作。及时收集基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提高基层党组织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严格落实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建立56个区直机关党组织联络员信息库,结合日常考核和实地考核工作,按照年初定思路、年中督进度、年末考实绩以及月提醒、季督查、时抽查的工作措施,加强过程管控,组织开展机关党建年度工作督查1次,季度督查2次,半年督查1次,发出通报4期,工作提醒6期,全面压实党建工作责任。 (二)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有偏差”方面 1.针对“费用报销审核不严”问题。一是补齐票据单据。对2018年以来的财务票据进行全面核查,补齐所缺的方案、明细、清单等相关票据,纠正报销发票与实际不符的情况,完善签字、盖章等手续。二是健全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修订了工委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费用报销审核程序,加强财务报销审核管理。三是严格费用报销审核。明确由综合办主任负责,按审核程序规范操作,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对原始单据不全、发票与实际不符、未签字、未盖章单据等一律不予报销。 2.针对“资金支出审批不规范”问题。一是补齐资金支出审批手续。对2018年以来的资金支出审批进行全面核查,补齐审批各环节手续,纠正资金列支不规范问题和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问题。二是严格资金支出审批。落实资金支出审批程序,审核经办人、财务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主要领导审批各环节,缺一不可。三是规范资金列支。严格执行资金使用预算,专款专用,杜绝交叉列支。积极安排财务人员参加区财政局业务培训,规范使用会计科目。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力度不够,党建引领示范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1.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压得不实”问题。一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强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党建工作中的责任落实,督促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制定党组(党委)班子成员和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逐级明责、清单管理,照单履职、逐项落实,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从严从实抓党建工作。坚持每季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加强对所属基层党组织指导及联系,及时了解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年内召开工委会议10次,开展机关党建专题研究4次。结合实际,制定《2021年度区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和《2021年度区直机关基层党建重点项目清单》,指导基层党建工作。三是收集整理工作材料。结合党支部实际,修改完善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方案,完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材料,确保能反映工作开展情况。 2.针对“党建工作指导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督促指导。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惜岗位、转作风、争先进”行动推动机关党建“质效双升”工作方案》,成立机关党建“质效双升”工作项目专班,组织召开专班会议4次,按月拟定任务清单,督促各机关单位抓好工作落实。健全完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长效机制,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坚持常态化抓摸排、抓覆盖、抓巩固,全覆盖开展党支部分析研判和分类晋级工作。二是充分发挥机关党建引领作用。加强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双融合、双推进。针对软弱涣散党组织或后进党组织以及党建工作薄弱环节抓紧抓实督促整改,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全面提高。三是压实党建工作主责主业。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各项工作的总抓手,持续推动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开展机关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年终述职评议,推动工作的落实。四是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始终把党员队伍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基础工作和长期任务,严格党员发展,着力抓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完成42名党员发展工作,协助做好8名违纪党员的处理工作。严格执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分级分类抓好机关单位党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进一步清理党员组织关系,保证党的组织活动不落一人。五是持续推进模范机关建设。围绕“三表率一模范”和“五强五带头”的要求,以推进模范机关创建为举措,以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思茅区反馈问题的整改为重要契机,强化机关党建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化的“一标两范”建设。依托“思茅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做好区直各机关党建工作亮点和做法的宣传发布工作。六是严格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党费日制度,统筹“支部主题党日”,按月交纳党费,严格按比例核收。按照要求行文公示党费收缴使用情况,认真执行收缴标准,全年共收缴党费462433.65元。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按规定管理使用中央、省、市、区下拨的党费。军干所第二党支部党费收缴不严格问题,已及时通知党组织进行了整改,现在执行的党费收缴标准符合相关规定。 3.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问题。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工委工作的议事日程,成立以工委常务副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将党风廉政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和反腐败工作6次,签订《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3份。严格谈心谈话制度,主要领导进行集体廉政提醒谈话12人次,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干部职工开展廉政提醒谈话8人次。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被评定为优秀单位。二是规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材料。认真收集整理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材料,分管领导审核,工委主要领导审批,层层把关,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资料质量。三是认真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按照区纪委办公室《关于持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思纪办发〔2021〕2号)要求,结合工委实际,梳理排查单位自身和干部职工的廉政风险点,确立风险等级,制定预警防控措施。2021年4月,对单位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干部职工岗位进行风险点排查,排查出班子成员廉政风险点11个,其他干部职工个人廉政风险点9个,制定班子成员风险防控措施17条,干部职工个人风险防控措施9条。 4.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加强“三会一课”组织管理,结合实际,全面实行定频次、定主题、定责任和计划报备、活动纪实的“三定一报备一纪实”,党员领导干部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个人自学计划,完成每年规定的学习任务,确保学习实效。二是规范党务公开。认真落实《思茅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党务公开制度》,严格按党务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时限,定期不定期公开,2021年对党费收缴使用、党代表推选等进行了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好党员、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三是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开展谈心谈话,按程序落实规定动作,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红脸出汗”的同时,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会后及时收集整理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完整,能反映会议情况。 (四)关于“上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到位”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及时整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摆上重要日程,迅速成立巡察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分析问题存在的根源,逐项认真研究落实解决措施。迅速开展整改工作,建立整改台账和跟踪督办制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见实效。二是持续整改,跟踪问效。持续对上轮巡察发现的党建工作痕迹资料不完善、“三会一课”次数不够、对软弱涣散党组织的整顿跟踪问效指导不力、上级文件没结合实际提出相应落实意见等问题进行整改,细化整改措施和整改目标,跟踪督办,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工委将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继续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抓紧抓实整改工作,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持续深化整改成果转化。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管党责任。按照中央、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省政府现场办公会精神,自觉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两手抓”,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机关党建“质效双升”。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坚持思想不松、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目前进行的整改任务,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加大工作力度,直至见到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建立健全工作台账,持续开展跟踪问效,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三)夯实基层基础,构建常态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治本,从源头上进行杜绝,从执行上进行监督,从根子上进行拔除,切实推动问题全面彻底解决。继续修订完善工委各项规章制度,提升制度执行力和实效性。持续总结好、运用好整改成果,在整改中建章立制,在建章立制中推进整改,着力建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体系,确保巡察成果长效常态保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9—3029805;地址:普洱市思茅区过街楼44号;电子邮箱:qzjgdw@126.com。 中共普洱市思茅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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