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新形式、新任务、新要求,奋力作为,积极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中的示范表率作用,特向全区公共机构和广大干部职工发出以下倡议: 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做到: 一、倡导绿色发展,肩负节能工作责任。带头执行节能法规标准,完成节能工作目标,自觉肩负起节能工作责任,争做勤俭节约的示范者和推动者,争做节约资源的组织者和监督者。 二、普及节能知识,塑造单位节俭文化。增强节能意识,普及生态文明知识,组织绿色发展培训,形成崇尚节俭、合理消费的单位文化。 三、优先绿色采购,支持绿色产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节水、环保、再生的绿色产品,淘汰高能耗的办公设备,推广使用节能型新产品、新技术。 四、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普及新能源汽车。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发挥公务用车服务平台保障优势,车辆更新时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 五、提倡绿色办公,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倡视频会议,电话办公语言精炼。充分利用网上办公系统,减少纸质资料印发,纸张双面打印、复印。提倡大型活动开展碳中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公共机构干部职工做到: 一、科学用电,节约用水。办公设备较长时间不使用时关闭电源,光线充足时优先采用自然光,减少照明设备使用。随手关闭水龙头,杜绝长流水现象,实现循环用水,一水多用。 二、绿色出行,低碳生活。积极践行“135”低碳出行方式: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循环利用,垃级分类。做到“一物多用”,通用资产流通使用。减少塑料袋、一次性用品的使用,提倡自备水杯,少饮瓶装水,主动掌握垃圾分类知识,持之以恒地对垃圾进行有效分类和准确投放。提高环保意识,从源头实现垃圾减量。 四、节约粮食,“光盘行动”。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倡导“光盘”,反对“剩宴”。单位就餐适量取餐,居家烹饪合理定量、健康饮食,外出就餐理性消费、不搞攀比。 五、带动他人,争做典范。及时制止浪费水电行为,劝导纠正浪费一次性用品行为,规劝批评乱丢乱扔、混装混运等不文明行为。当好家人和朋友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带头人。 节约能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每个公共机构和每位干部职工应尽的义务。让我们齐心协力、携手同行,努力形成全面广泛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普洱市思茅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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