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思茅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志愿者养老保险补缴的通告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102号)和共青团云南省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云青联〔2016〕11号)有关要求,现就普洱市思茅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以下简称“志愿者”)养老保险补缴事宜通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2014年10月——2015年12月与思茅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签订服务协议并如期履职的志愿者。 二、缴费时段:养老保险可补缴时间段,以协议的具体服务时段为准。 三、缴费方式:本次补缴工作由思茅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基层服务项目相关规定执行,以志愿者自愿补缴方式进行(费用由志愿者个人承担)。 四、符合条件志愿者请于2022年1月4日前主动与共青团思茅区委联系,逾期不联系者视为自愿放弃补缴资格,其后果由志愿者自行承担。 联系地址:普洱市思茅区边城东路2号 联系人:李国存 联系电话:0879—2124452 共青团思茅区委 2021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