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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思茅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境外人员入思管控的通告(第23号)
来源:思茅网 时间:2020/9/30 点击:5938

 

普洱市思茅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境外人员入思管控的通告

(第23号)

为切实防范境外新冠肺炎输入性风险,进一步做好境外入思(返思)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根据《云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告》《云南省关于严防境外疫情经陆路水路输入的通告》等有关要求,现就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凡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家庭,其家庭成员或亲属要主动与境外人员取得联系,准确掌握其近期是否有入思意愿;确定近期入思的,要提前三天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报告,报告信息包括入思人员的姓名、所在国家及城市、返程日期、具体行程(含转机等)、所乘交通工具、联系方式、个人身体状况等信息。各乡镇(街道)、部门要将入境人员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二、凡有境外旅居史的入思(返思)人员,请严格服从第一入境地的管理,就地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集中隔离期满回思茅居住地后,请主动如实向所在村(社区)报告个人有关信息,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并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属乡镇(街道)或接收单位纳入网格化管理。

三、凡有境外旅居史的入思(返思)人员有发热、乏力、咳嗽和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要及时到所属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及时向所属地村(社区)报告。(咨询电话:08792128551

四、请广大人民群众对违反疫情管理规定的有境外旅居史入思(返思)人员给予监督和举报。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按照《普洱市思茅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群众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给予奖励。

五、凡有境外旅居史的入思(返思)人员不按规定申报,或隐瞒旅居史、接触史等情况的;对知情不报,故意包庇、隐瞒、藏匿、收留等情况,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将依照2020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207号),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咨询举报电话:08792851118  

特此通告

                        普洱市思茅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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