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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范春季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公告
来源:思茅网 时间:2020/4/1 点击:1382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防范春季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公告

(2020年第2号)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加之春季气温逐渐回升,食物容易腐败变质,各种山茅野菜、野果也陆续上市,进入了食源性疾病易发、高发、突发期。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发生,特发布预警公告如下:

一、抓实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当前,全国上下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全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复工复产有序推进,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依法诚实守信经营,严格落实思茅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做好生产经营场所清洁消杀工作,引导消费者做好防护,严禁购买、屠宰、储存、加工、烹饪、食用、交易野生动物行为。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落实原料采购、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出厂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产品销售等“全过程”管理制度,严禁超范围生产经营,严禁使用过期腐败变质食品原料、回收食品及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生产经营销售来源不明、超过保质期、无标签标识或标签不规范的食品,严格落实不合格食品下架、封存、召回、退市、销毁等处理措施。

三、预防食物中毒

(一)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气温回升,细菌等微生物容易滋生,食物易发生变质。在烹调食物和进餐前要注意个人卫生,并保持加工场所、设施、设备、加工制作台面、容器、工具等清洁。制作熟食应烧熟煮透,贮存熟制食品时,要尽量缩短食品的存放时间,尽快使用完食品原料、半成品。

(二)预防野菜野果等植物性中毒。春季,各种野菜逐渐上市,成了人们餐桌上的美食。但野生植物种类繁多,属性复杂,有的毒性还较强,食用或加工不当极易引发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在享用原生态、绿色的天然美食时,要把握好食用量,不轻易采摘、加工、食用自己不了解、没有食用过的野菜野果。

(三)预防马铃薯、四季豆中毒。马铃薯应储藏在低温干燥阴凉的地方,不食用发芽的和变色马铃薯制作菜肴,发芽或变色的马铃薯含有大量龙葵素,食用后易引起中毒。生的四季豆中含有皂素和红细胞凝集素两种毒素,皂素会强烈刺激消化道,凝血素具有凝血作用,四季豆一定煮熟煮透方可食用。

(四)预防农药残留引起中毒。采购蔬菜时要先闻一闻,避免采购农药味大的蔬菜,对能去皮的蔬菜应先去皮后再加工制作食用,蔬菜清洗前可先用果蔬洗涤剂浸泡10—15分钟,或用自来水浸泡30—60分钟,再用清水冲洗干净,降低蔬菜表面的农药残留量。

(五)预防化学性食物中毒。加强消杀药品、消毒剂、洗涤剂等的使用管理,包装过有毒有害化学品的容器绝对不能用于盛装食品,严防止与食物混放误用引发中毒。预防亚硝酸盐中毒,禁止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避免误作食盐使用。

四、重点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

2020年学校春季学期已陆续开学,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履行校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落实群防群控和保障食品安全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校园食品安全。要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强化从业人员管理,保证环境卫生清洁,严把原料控制关,规范加工操作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严禁和一个留样”要求(即: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及野生菌、野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各类学校食堂早餐使用隔夜饭菜;食品留样应符合有关规定)。区教育体育、市场监管部门要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存在的风险认真排查,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指导学校做好校园及周边疫情群防群控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立即督促学校或经营企业进行整改;对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的,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严肃查处。

五、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理措施

在就餐后如发生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消化道症状,且与群体性发病症状相似,应及时到医院就诊避免错过最佳救治时机,同时立即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注意保留好剩余食品和吐泻物,以便相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认定。

广大人民群众在发生食物中毒,或者发现食品安全质量问题进行投诉举报,可拨打电话12315。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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