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外商投资和贸易便利化,增强对外开放保障能力
(二十一)切实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公平待遇
复制推广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未纳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行业、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进一步落实以在线备案为主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做好外资企业管理服务工作。(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区司法局等部门)
(二十二)进一步促进外商投资
积极服务重大外资项目建设,做好外商投资项目储备工作。健全完善督导机制,聚焦外资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推进成效,对各有关部门及企业开展督导服务,督导结果作为年度引进外资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督促严格执行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用于境内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的范围,由外商投资鼓励类项目扩大至所有非禁止外商投资的项目和领域。落实各项投资优惠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外资增长的建议。(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区财政局、区投资促进局、区税务局等部门)
(二十三)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和推进通关便利化
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通关流程和作业方式,提升跨境运输便利化水平,继续压缩通关时间,持续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加快通关作业改革,规范中介服务,提高企业融资和收付汇便利化水平,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和作用。(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交运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
(二十四)落实出口退税政策,加快出口退税进度
加强政策宣传,做好出口退(免)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不断优化进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便于出口企业及时、足额获取出口退税。(牵头单位:区税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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