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十七)创新市场监管方式
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在依法监管的基础上,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协同监管、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切实减少对企业的干扰。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为依托,推广运用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严格控制重点检查事项数量和一般检查事项抽查比例。(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乡(镇),区属各有关单位)
(十八)坚决纠正“一刀切”式执法,规范自由裁量权
加强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及时纠正以环保检查为由“一刀切”式关停企业的做法,并严肃追责。依法精简行政处罚事项,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各相关部门要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防止执法随意、标准不一等现象。行政执法机关按照规定将办案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和问责。(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思茅分局、区交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各乡(镇),区工信和科技局、区司法局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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